按照省市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期公布了《古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有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清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古城区行政许可事项,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按照省市清单修订情况和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结合古城区实际,制定了《古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于2025年12月16日以通知形式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执行。
二、制定依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
2.《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丽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32号)》。
三、主要内容
《清单》涉及27个区直单位和4个乡(镇);共234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古城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2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古城区实施行政许可事项2项。
四、修订情况
1.新增实施许可事项。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区林业和草原局。
2.取消实施许可事项。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许可事项。
3.规范许可事项名称。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许可事项名称。
4.明确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明确区消防救援局主管的许可事项,相应明确实施机关;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区卫生健康局调整为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局),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将“燃气经营许可”许可事项的实施层级调整到市级。
5.调整设定和实施依据。对照国家、省级和市级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进行了调整。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清单管理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完善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及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中的事项信息。同时持续强化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着力提升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
政策文件:古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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