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关于《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在规范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维护租户、运营管理单位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深入推进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优先保障住房最困难家庭,使有限的政府资源发挥最大化保障效果,让这一惠民政策在阳光下运行,上级文件对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等具体工作的规定较为宏观,实际工作中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太强,考虑到公租房管理工作的现实需求,对上级文件的细化和补充完善极为迫切。
根据古城区实际,确需制定区级层面的实施细则作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及分配的实施依据,是古城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制度设计的务实举措,也是破解现实难题的现实需求,《古城区公共租赁房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必将助推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制定依据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提升古城区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12〕14号)、《丽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丽政规〔2024〕1号)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古城区实际,拟定《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起草和协商、征求意见情况
(一)起草和协商方面。参照其他地州、区县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运营管理单位专家、相应业务骨干等多方商讨,并结合古城区实际,拟定《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面。按照丽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内容清单要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4月24日通过协同向21家单位发放了征求意见稿,收回21份征求意见稿。各单位对《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给予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并对反馈的征求意见内容有异议的做了相应的修改。
四、合法合规性、可行性论证情况
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梳理,并经单位内部充分讨论后对《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于2024年5月14日召集了7家单位专家对《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风险评估及专家论证,各专家对制定《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制定《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非常必要,对于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表示该细则风险较低,经修改完善后可以通过。
五、审议情况
经风险评估及专家论证会后,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对《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论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于2024年5月29日取得云南云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明确指出《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制定内容合法。区住建局将该细则分发各股室进行讨论,并于2024年6月24日通过集体讨论,一致同意对《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提交区委区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
六、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三十五条。在细化上位法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借鉴并吸纳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领域行之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标准。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保障对象、保障程序、各方义务及责任。
该细则的出台将促进古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行业的发展,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切实维护租户合法权益的同时,构建有利于行业良性循环和持续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促进古城区公共租住房管理步入规范和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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