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农宅编号:2026(13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位于丽江市古城区金安镇玉河村委会三组4号,洪自文1户予以公告(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7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古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古城区民主路639号)
联系方式:0888-3038332
0888-3038335
公告单位:古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10日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权)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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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自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702102203JC00124F99990001 |
丽江市古城区金安镇玉河村委会三组4号 |
160.86 |
333.41 |
住宅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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