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位于丽江市古城区团山北路970号丽锦园(锦园)二期392套予公告(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古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古城区民主路639号)
联系方式:0888-30383320888-3038335
公告单位:古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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