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丽江枫林雅居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复
丽江长鑫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丽江枫林雅居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审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工程规划许可的法定规定,丽江枫林雅居住宅小区符合项目用地条件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准予许可。建设单位:丽江长鑫商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丽江枫林雅居住宅小区。项目建设位置:丽江市古城区中济路与昌洛路交叉口西南侧、寨后片区1-09号地块、古地2026-08号地块;许可建设规模22048.03㎡(其中地上15168.91㎡,地下6879.12㎡),绿地面积4145.21㎡,容积率为1.51,建筑密度为27.04%,绿地率41.17%,机动车停车位162个(其中25个充电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104个。建设内容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为:总平面布局、技术指标(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建筑高度风貌、配套设施、建筑使用性质。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城乡规划法》规定场地平整完毕的定点放线、基槽开挖完毕的验线、基础垫层浇筑完毕的复线应向古城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实施规划定点放线、验线及复线等工作。
三、项目场地高程应与城市高程及周边地块、道路高程相协调,满足排水要求。项目建设要严格保护好水资源,严禁开采地下水。
四、在施工现场应设立标志牌,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宜,标明审批机关、技术经济指标、开工、竣工时间、工程项目效果图,以便社会监督。
五、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我局审查后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建设过程中,若需变更,必须及时报我局实施变更审批。
六、为确保经批准的法定规划得以实施,履行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项目业主的责任和义务,请你公司落实好承诺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规划实施管理。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城乡规划法》规定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核实意见书,并向我局报送竣工档案资料。
八、根据《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35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使用房屋。
丽江市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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