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40-4)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公示单位: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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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报告指出:《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2021年以来,全省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减少59.9万亩,其中调出11.8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减少112.1万亩,其中调出30.9万亩。临沧市黑惠江沿岸9000亩林地应划为国家级公益林,南汀河周边9万余亩林地应划为省级公益林,均未划定。2020年以来,西双版纳州3.45万亩橡胶林被采伐后,违规改种波罗蜜、香蕉等作物。督察还发现,楚雄州金进商务公司姚兴村砂场等3家砂石场违法占用林地共117.8亩;保山市河湾光伏项目超范围使用省级公益林9.2亩,压埋省级公益林25.7亩;楚雄州柳树冲光伏项目超范围使用林地56.9亩,其中省级公益林14亩。普洱市澜沧县林业和草原局违规批准皆伐600亩思茅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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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通过公益林优化调整,完善公益林管护体系,确保公益林做到应划尽划、应纳尽纳,避免错划漏划,最大限度避免公益林面积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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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区林草局负责,对古城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国有省级公益林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在2025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市级提交补入申报材料。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公益林补入申报工作。2.区林草局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规定,合理、科学的区划公益林,夯实完善我区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和规模布局,建立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完善森林资源管护制度。3.区林草局负责,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加强公益林年度变更数据审核和公益林数据库管理,优化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和空间布局,做到应划尽划,应纳尽纳,避免错划漏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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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 |
一是按照整改要求,区林草局及时对古城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国有省级公益林进行调查核实。2025年3月13日,区林草局、区财政局向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国有公益林调出问题整改工作核实情况的报告》(古林联报〔2025〕1号),请求重新补入古城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79.36亩。3月14日,区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重新补入古城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79.36亩,已按要求向市林草局提交补入申报材料。二是古城区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规定,于2022年4月完成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报告编制,2024年12月省林草局下发《关于应用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的通知》,并于2025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古城区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管理、补偿、监测、审批等工作。省级公益林优化成果报告于2023年8月编制完成,2023年9月,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上报省级公益林优化成果报告,并严格按照古城区省级公益林优化成果落实省级公益林的保护、管理、补偿、监测、审批等工作。2024年3月修订完成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古城区实施方案,2024年6月修订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古城区实施方案。2024年9月,编制完成古城区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上报市林草局审核。三是古城区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加强公益林年度变更数据审核和公益林数据库管理。于2025年1月,完成古城区2024年国家国家级公益林监测报告;2025年2月,完成古城区2024年省级公益林矢量数据校核工作情况报告。2026年1月,编制完成古城区2025年国家级公益林监测报告(初稿)及古城区2025年省级公益林矢量数据校核工作情况报告(初稿),相关矢量上报市林草局审核,在优化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和空间布局的同时,做到了应划尽划,应纳尽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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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丽江市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人:杨七星 联系人:张萦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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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林草局,联系电话0888-5353330,传真0888-5353330,邮箱gcqlyj5353330@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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