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反馈问题: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码52-52):部分河道排污口整治未完成
整改目标: 到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漾弓江(护城河)需整治排污口总数的70%以上的整治任务,到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漾弓江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在2024年6月底前对排查出的所有入河排污口完成溯源分析,查清污水的来源、污水性质等,为后续推进分类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加快建成区排污口整治,按照“一口一策”要求逐一开展整治工作,并建立整治台账,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漾弓江流域需整治排污口总数的70%以上的整治任务。到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漾弓江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根据2023年3月12日制定下发的《丽江市古城区漾弓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水口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古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会议,成立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排查范围、排查要求、责任分工等。通过排查,初步确定古城区漾弓江流域共有500个排口,最终确定排污口16个。包括已审批过的3个入河排污口(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入河排污口),13个需要整治的排污口(金山街道5个、开南街道6个、西安街道福慧村1个、污水处理厂溢流口1个)。
(二)根据建成区河道雨污混流排口排查清单,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开展了整治工作,在最终确定的排污口16个中,包括已审批过的3个入河排污口(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入河排污口),剩余13个需要整治的排污口(金山街道德为村5个、开南街道则古村6个、西安街道福慧村1个),通过堵塞、取缔、整理合并及项目工程性等措施,已完成整改工作。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在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有序整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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