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反馈问题: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码52-24):部分河道存在雨污混流排口
整改目标: 到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漾弓江流域需整治排污口总数的70%以上的整治任务,到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漾弓江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漾弓江流域排污口排查工作,全面摸清穿城河流排污口底数。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会同乡镇(街道)加快建成区排污口整治,按照“一口一策”要求逐一开展整治工作,并建立整治台账,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漾弓江流域需整治排污口总数的70%以上的整治任务。到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漾弓江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三)区水务局(区河长办)负责督促各级河长严格落实河(湖)长工作责任,由各级河长牵头加强河道巡查,不定期开展河道漂浮物打捞,进行河道清理整治。健全巡河反馈问题、督察发现问题督办机制,对发现问题进行定期通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河长清河”等专项行动,为提升漾弓江水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整改落实情况:(一)根据2023年3月12日制定下发的《丽江市古城区漾弓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水口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古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会议,成立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排查范围、排查要求、责任分工等。通过排查,初步确定古城区漾弓江流域共有500个排口,最终确定排污口16个。包括已审批过的3个入河排污口(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入河排污口),13个需要整治的排污口(金山街道5个、开南街道6个、西安街道福慧村1个、污水处理厂溢流口1个)。
(二)根据建成区河道雨污混流排口排查清单,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开展了整治工作,在最终确定的排污口16个中,包括已审批过的3个入河排污口(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入河排污口),剩余13个需要整治的排污口(金山街道德为村5个、开南街道则古村6个、西安街道福慧村1个),通过堵塞、取缔、整理合并及项目工程性等措施,已完成整改工作。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在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有序整治中。
(三)不断压实各级河长职责,提醒督促各级河长按要求开展巡河工作,2024年以来,区级河长巡河199次,乡级河长巡河1547次,村级河长巡河做到常态化。完成整改区级河长巡河及相关部门督察巡查发现问题122 个,对各级河长巡河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通报4次。常态化开展“清四乱”排查整治,2024年以来,整改完成水利部卫星遥感、省水利厅暗访督察、市水务局无人机反馈“四乱”问题49个,完成自排查发现问题整改16个。常态化开展河道清淤,2024年、2025年共开展2次集中全域性河道清淤,共清理河长约700公里,区环卫公司及各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河道日常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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