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与政治保障,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各级党委(党组)及各部门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压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等,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难题;区长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主持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实现党政机关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切实压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与责任链条。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厘清乡镇(街道)职责边界。全区11个乡镇(街道)全面完成履职事项清单编制,以清单化管理破解职责交叉问题。二是提升政务服务与涉企服务效能。推动“局长坐诊接诉”机制,累计答复解决企业反馈问题25个。印发《古城区区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民营企业工作方案》,区级领导挂钩联系68家民营企业,收集回应企业问题49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0.5个工作日内办结,2025年全区经营主体数量同比增长5%。三是健全社会信用监督体系。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开展分级分类监管,2025年完成信用修复573条。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年完成各类食品抽检任务1627批次、药品抽样任务35批次、医疗器械抽样任务7批次。聚焦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36次,立案239起。二是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分批次推送征集问题线索公告3次,累计查找并建档管理问题线索35个,移送线索3条。三是完善执法监督与能力建设机制。在区司法局加挂“古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推广运用“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制定2025年执法业务骨干、法制审核人员、辅助人员培训方案,全面完成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累计培训5场500余人次。四是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29件,同比增长70%。大力推行“互联网+行政复议申请”模式,线上接收复议申请65件。调解和解案件25件,案结事了率98%,纠错率15%。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100%。
(四)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构建多元普法格局。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收官,组建12支普法工作队、287名普法志愿者及“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授课30余次,覆盖5000余人。打造“马锅头”民族特色调解室,化解纠纷234件,成功率98%。建成2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全区法治文化阵地达12个。开展“利剑护蕾”专项宣讲,覆盖师生4000余人次。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率100%,65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全年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发挥党员律师骨干作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2件,解答来访咨询268人次。三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区级综治中心实现公、检、法、司、信等部门常驻,住建、人社、卫健等部门轮驻;乡级综治中心分级分类配强常驻人员,落实“三官一律”全覆盖轮驻;村(社区)综治中心整合“两委”班子、乡贤、“五老”等调解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年各级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649件,成立“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化解婚恋纠纷、征地拆迁等复杂矛盾。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5年,古城区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复杂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二是区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实战效能释放不够,涉企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感染力不强,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偏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形式,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督质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深化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理顺部门协同机制,推动执法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加强行政复议“以案促治”工作。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法治治理效能。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总结提升,谋划“九五”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载体,打造民族特色普法品牌,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古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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