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主要成效和措施
(一)高位推动法治古城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于2023年11月25日召开古城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述法会议,推动开展依法行政专项巡察,注重发挥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高古城区决策质量和效率,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政府合同、政府重要文件48件,提供决策咨询、法律顾问咨询120件(次),反馈征求意见70件(次)。二是初步建立了全覆盖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城区共有1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1个乡镇(街道)、65个村(居)委会、4个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全覆盖,65个村(居)委会都配有律师法律顾问。
(三)着力强化规范执法建设。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赋予乡镇70项县级行政职权,赋予街道17项县级行政职权。目前,古城区11个乡镇街道均挂牌成立了综合执法队,基本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能力。组织行政执法培训6场次,完成领证654人,已通过考试170人,完成换证143人。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24个单位的证明296项政务服务事项、545项子项或办理类事项进行再次梳理,保留的证明事项共69项,取消的证明事项26项。四是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区自查整改问题55件,已核查处理完毕。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引入专业团队,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案卷评查等工作。11个乡镇(街道)设立了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5件,行政应诉案件3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7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90件,调处成功758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145件,调解成功率97%,涉及金额2100余万元,投入20余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束河“马锅头”民族特色人民调解室,努力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调解。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成立了由27名党员律师组成的党员律师普法宣讲团,开展了为企业领航活动,对18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及法治宣传127场,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人民调解模式,提供法律咨询800多次,服务群众2万多人。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做到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接率、答复率均为100%。三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其纳入每年的行政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制定并发布《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
(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普法宣传40余场,印发宣传材料9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开通了“法治古城”抖音平台,共发布84期普法节目,制作普法短视频7期。二是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投入15万元完成七河五峰、祥和顺和、开南贵峰法治广场建设提升工作,选送2名同志入选“云南百佳法律明白人”,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投入20万元建成古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6期。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热线平台与网络平台的业务融合、数据整合、协调联动,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服务。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件,共解答来访咨询412人/次。四是持续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今年全区调整充实了340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各村(社区)至少有5名以上的“法律明白人”,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7场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23年,古城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望,法治古城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还需要强化。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法治古城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对法治古城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特别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不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配套出台不及时,清理、修改、废止工作滞后。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短板,在创新审批方式、政府诚信建设等制度机制方面有待健全完善。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区各领域行政执法人员普遍不足,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长期兼职、年龄老化现象较为突出,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不敢执法、不愿执法和差别化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尚未根除。
(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尚未全覆盖、无缝隙落实到位。部分单位和部门较为片面认为普法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对普法工作重视不足、推动不够,统筹开展和推进落实的高度、力度、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总体工作还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法治宣传资源和普法工作力量还未得到有效结合整合融合和全面共建共治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各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统筹理论武装、形势宣讲、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和对外宣传等工作,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各项执法责任落到实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推动重大敏感案事件协调。梳理现存的重大纠纷、突出风险隐患和重大敏感案事件,组织全区政法单位、有关单位研究会商敏感案事件,确保统一执法尺度,提升执法成效,有效降低社会安全风险。针对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案,争取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政策措施。
(四)着力提升普法深度广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履行好部门普法职责。开展“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活动,深入辖区各村(社区)开展包村、联户、到人的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好基层综治工作力量,对村(社区)干部、驻村民(辅)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开展集中轮训和常态化培训,建设一支基层普法工作骨干队伍,壮大基层普法工作力量。加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建设,有效链接和服务好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壮大扎根基层、结构多元、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常态化普法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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