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40-3)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2 09:07 字体:【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40-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公示单位: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822

反馈问题

天然林管理还有差距。报告指出: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2021年以来,全省森林处罚案件34005件,涉及林地8932公顷,其中天然林4516公顷。督察发现,仅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就有5处共 215亩天然林被盗伐。《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20年12月,蚂蚁堆乡126 亩天然林按人工林违规申报,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把关不严,违规发放采伐许可证,导致159亩天然林被毁。2023年2月,省市两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把关不严,予以同意将上述地块调出天然林范围。一些地方在天然林下种植咖啡、茶叶过程中,为了提高产量,采取围剥树皮等隐蔽性手段,造成林木死亡。抽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发现,15.9亩天然林被蚕食,63棵树根部树皮被围剥。

整改目标

违法案件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林长制”,压实森林资源保层层压护责任,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立天然林数据库,科学划定天然林管护责任区,对天然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

整改措施

1.区林草局负责,组织乡镇、街道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全省林草行政许可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行政许可质量和水平。强化采伐审批管理和采伐作业行为监管,严禁超审批范围采伐、少批多采、边批边采、未批先采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2.区林草局负责,结合林草湿荒资源普查工作,对天然林起源等属性因子进行调整,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对天然林林下经济发展开展可行性评估,确保不出现因林下经济发展造成天然林死亡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5年3月12-13日,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1000份;2025年3月26日,组织林草局干部职工及乡镇、街道有关人员20余人,参加云南省林草行政许可业务培训;2025年5月21日,组织林草局干部职工及乡镇、街道有关人员30余人,参加“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培训;2025年7月16日至18日,组织林草局干部职工及乡镇、街道有关人员30余人,参加“林草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专题培训;2025年7月30日,组织林草局干部职工及乡镇、街道有关人员30余人,特邀市林草局政策法规科专家开展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及林草执法人员林业资源调查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切实提升林草干部职工及乡镇、街道有关人员行政许可质量和水平。二是2025年,核发采伐证282份,仅占限额采伐蓄积877.6立方米,并按照采伐作业设计,在采伐期间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2025年以来,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5起,未经审批占用林地0.9101公顷、草地0.5288公顷,目前均已结案。印发《丽江市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每月对林地占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每季度对项目占用林地情况开展一次检查。三是完成“林草湿荒漠化”普查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图斑区划87409个,完成率100%;完成属性补充与调查图斑31682个,完成率100%;完成起源甄别核实图斑27547个,完成率:100%;完成公益林预调整标注图斑7个,完成率100%;完成管理界线落实图斑31682个,完成率100%;完成典型林分小班275个,完成率:100%;完成荒漠化特征点复位及图片库采集284个,完成率:100%;数据更新100%。目前,林草湿荒漠化普查工作已完成数据上报。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丽江市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人:杨七星 联系人:张萦山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林草局,联系电话0888-5353330,传真0888-5353330,邮箱gcqlyj535333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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